室内空气加湿器
2容尘量试验的终止条件
四个标准的试验终止都有以达到终阻力为判断依据这一条件,从表1可以看出。并且JGT22-1999和EN7792002仅用这一个判断条件,而ANSIASHRA E52.1-1992和JISB99082001还采用计重效率的降低来判断试验终止与否。
2.1以终阻力作为试验的终止条件
其阻力一般是只升不降。这种情况下,对于大多数过滤器。就可以直接采用达到终阻力与否来判断容尘量试验是否终止,此时,容尘量多少与终阻力大小密切相关,试验终阻力定的越高,得到容尘量数值就越大。
有的初阻力很低,终阻力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情况:1初阻力的2倍;2由生产厂家推荐。过滤器由于其构造和种类不同。此时若以2倍的初阻力作为终阻力,对于这些过滤器显然是不公平;若是仅由生产厂家推荐终阻力,很可能造成不同生产厂家同一级别的过滤器的终阻力不相同,这样各个产家的容尘量就没有可比性,从而会给消费者在选择过滤器时带来麻烦。因此,为了使过滤
可以考虑将终阻力值统一化,器的容尘量指标更为合理和规范。一种级别的过滤器对应一个或者一定范围终阻力值,文献6经过分析和总结,给出了一些建议终阻力(表2值得参考。
2.2以计重效率的降低作为试验的终止条件
由于滤料较为稀疏,对于用蓬松的粗纤维材料制成的低效率过滤器。积的尘粒较粗较多,过滤器的阻力增加到一定值后,积尘层被穿透和尘粒从积尘层上反弹脱落、二次扬尘,从而造成过滤器阻力不升反降。这种情况下,判断试验的终止条件必需采用计重效率的降低来判断,即ANSIASHRA E52.1-1992中的条件b和条件c或者JISB99082001中的条件b而JGT22-1999和EN779
JGT22-1999作为国家规范在这一方面规定是不够完善的因此在修订时有必要相应增加这一方面的内容。2002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显然。
3容尘量的计算方法
JGT22-1999ASHRA E52.1-1992和EN7792002容尘量计算方法是一样的都是将人工尘发尘总质量与受试过滤器平均计重效率的乘积值记为容尘量;JISB99082001则是通过直接称重受试过滤器或者末端过滤器而得出容尘量。由表1可知。
要得到容尘量的数值必需先求出平均计重效率,根据JGT22-1999ASHRA E52.1-1992和EN7792002等标准的计算方法。然而平均计重效率只是用于粗效过滤器的分级评定,对于中效和高效过滤器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JISB99082001计算方法就比较简单方便,并且更能直观反映过滤器的容尘量。因此,规范
正在成为一个不断扩大的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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